盘锦格林凯默科技有限公司50吨/年精细化学品绿色合成中试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3/4/23 10:53:54 来源:宣传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要求,盘锦格林凯默有限公司委托盘锦碧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申请将该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盘锦格林凯默科技有限公司50吨/年精细化学品绿色合成中试项目
建设性质:改建
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在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精细化工产业园北一街以南,北二街以北,塑一路以东,环城西路以西的地块。建设年产50吨/年精细化学品绿色合成中试项目,现委托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内容及规模:精细化学品绿色合成中试项目,年产量50吨,主要包括有机磷化合物类、医药中间体类、苯硼酸类。主要建设中试生产线一条,位于厂区第六车间。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盘锦格林凯默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崔爽
电话:18704233433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盘锦碧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兴盛街道橡树湾社区筑景巴塞罗那一期39-109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7624272420
电子邮箱:19087819@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接受委托-现状调查-公众调查-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评审-报告书审批。
主要工作内容:通过调查建设项目周边地区环境现状,评价区域环境特征,进行工程分析,判断产生的环境影响因素,论证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对项目施工期、营运期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评价,从环保角度对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给出明确的结论。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环保方面意见。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